壽寧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為建立決策科學、投資合理、運作規范、監管嚴格的政府投資管理體制,切實提高項目建設效率和政府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縣實際,現對《壽寧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以下稱《管理辦法》):
一、背景依據
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令第16號)、《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福建省省級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閩發改投資〔2020〕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政策期限
《管理辦法》有效期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六個部分41條例: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含義、范圍和邊界;應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規范政府性投資項目參與方責任主體,明確政府性投資項目業主單位、實施單位、參建單位、監督單位職責和權限;明確政府性投資項目行政部門單位管理責任,建立政府各部門(單位)職責清晰、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第二部分“項目前期管理”,主要包括建立項目儲備制度、建立項目前期工作制度、建立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預算制度、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管理。
第三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主要包括實行項目審批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度、項目招投標制度、實行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實行工程監理制度、項目監督和公示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項目稽察和督辦制度、項目績效評價制度、項目竣工移交管理制度、嚴格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項目資金管理”,主要包括規范工程預算編制、規范和完善預算審核、嚴格預算執行、規范項目資金安排、規范資金申報和撥付、嚴格控制工程變更、規范部門資金使用管理、加強項目驗收和結算編制、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加強項目申報及實施管理。
第五部分“責任追究”,依法追究項目業主單位、實施單位、建設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六部分“附則”,本辦法所規定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相關基本建設程序,行業有行業規定的,從其規定。本辦法由縣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審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