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政辦〔2016〕56號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2016年壽寧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各單位:
《2016年壽寧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壽寧縣行政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閩財資〔2016〕2號)精神,為組織開展好我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充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時點和范圍
(一)清查時點。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時間點。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2.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壽寧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縣財政局,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h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負責做好對口聯系縣直部門、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部門、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則和方法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開展,縣直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h財政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全縣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單位,可在原有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全縣各部門、單位的資產清查結果應按規定時間節點報送縣財政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一致。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其中:存在盤盈、盤虧和資金損失掛賬的單位必須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同時,縣財政局將抽查部分單位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已經中介機構專項審計或復核的,原則上不重復予以復核。
(四)經過清查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財辦〔2013〕52號)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五)全縣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及時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發生。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全縣各部門、單位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結合本部門、單位實際情況,做好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認定工作。
五、工作內容和步驟
資產清查工作內容主要是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
1.研究制定全縣部門、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召開全縣部門、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業務培訓。
3.印發資產清查有關文件、報表等。
(二)實施階段(2016年5-7月)。
1.4月23日前完成全縣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部署和業務培訓。
2.5月20日前完成全縣各部門、單位資產自查工作。
3.6月15日前完成中介機構審計,全縣各部門、單位將清查結果報主管部門審核。
4.6月25日前全縣各部門、單位將資產清查結果審核匯總上報縣財政局對口聯系業務股室,由縣財政局各對口聯系業務股室審核后報縣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中,正式文件、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紙質材料應按要求由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提供紙質材料的同時,還應提供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電子版材料。
5.縣財政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于7月20日前完成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工作。
(三)總結階段(2016年8-10月)。
總結全縣資產清查工作,分析資產清查結果,針對資產管理存在問題,提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六、經費保障
全縣各部門開展資產清查所需工作經費,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
七、操作系統
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使用由財政部開發的資產清查系統。全縣各部門、各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利用系統及時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全縣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抽調精干力量,及時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精心組織。全縣各部門、單位要做好組織動員和業務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三)嚴肅紀律。全縣各部門、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清查結果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和復核。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查處,追究責任。
(四)工作督導。全縣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h財政局將對全縣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及時通報,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