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政辦〔2016〕18號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
2016 年地質災害搬遷任務分解指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地質災害搬遷三年實施方案(2014-2016 年)( 閩政辦〔2014〕 59 號)、《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 2016 年地質災害搬遷任務分解指標的通知》(寧政辦〔2016〕 20 號),經縣政府同意, 現將我縣2015年120戶地質災害搬遷任務予以分解下達(附后),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強2015年搬遷任務進展情況跟蹤落實。2015年核定的搬遷對象力爭在2016年上半年全部搬入新居,2016年12月份前完成舊宅拆除,可進行復墾的地塊應納入當年舊村復墾項目并及時復墾到位。
二要不折不扣落實好2016年搬遷任務。各鄉鎮在3月底前完成地災搬遷戶摸底調查、 安置地選址等前期工作,落實各項搬遷扶持政策,確保6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 。5月底前核定好搬遷對象,9月底前落實好重建用地,12月底前全部達到一層封頂以上的進度。及時與農辦、民政、庫區移民、民宗等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搬遷與造福工程對接,做好地質災害搬遷重建規劃和造福工程規劃銜接工作,對符合搬遷補助條件的農戶,應搬盡搬、應補盡補,地質災害搬遷戶應全部納入造福工程補助范圍。易地扶貧搬遷村存在地災隱患和涉及國家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的搬遷戶,均可納入地質災害的補助范圍。同時,對建檔立卡的地質災害貧困搬遷戶予以優先安排。
三要實事求是填報每月搬遷進度、地質災害隱患點消除、舊宅拆除、土地復墾等數據,補充完成地災隱患點威脅人員等基本信息,要做到地災隱患點消除與人員搬遷、舊宅基地復墾情況有據可查。2016年地質災害防治補助資金仍將以搬遷任務戶數、系統填報的工作進度為主要因素進行分配。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2月29日
壽寧縣2016 年地質災害搬遷任務分解指標
序號 |
鄉 鎮 |
任務指標(戶) |
1 |
坑底鄉 |
0 |
2 |
大安鄉 |
6 |
3 |
清源鄉 |
0 |
4 |
芹洋鄉 |
8 |
5 |
下黨鄉 |
4 |
6 |
托溪鄉 |
18 |
7 |
南陽鎮 |
12 |
8 |
犀溪鎮 |
10 |
9 |
斜灘鎮 |
24 |
10 |
竹管垅鄉 |
8 |
11 |
平溪鄉 |
14 |
12 |
鰲陽鎮 |
2 |
13 |
武曲鎮 |
8 |
14 |
鳳陽鄉 |
6 |
合計 |
|
120 |
抄送:縣直單位:縣農辦、財政局、住建局、民政局、脫貧辦、計生
局、殘聯、庫區移民局、民宗局。 |
壽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發 |